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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权,我们需行动

来源: 作者:通讯员:宣传部责任编辑:日期:2010-03-17点击:

当你买到的食品是过期的,当你在餐馆就餐发现菜里有异物,当你网购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时,此时此刻,你会选择维权吗?

大学生的角色有很多,不仅是校里的学生、父母的孩子,同时还是一名消费者。他们学法、懂法、守法,但是否也会维护自我的法律权利呢?

2010年3月15日,是第2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应今年的主题“消费与服务”,当下的大学生更应该懂得维护消费者权益,勇于与一切侵犯自身消费的行为作斗争。

坚决打击假冒伪劣

当今社会,不仅科技产品日益倍增,仿冒伪劣技术也日益高超。“A货”一词就在这时诞生了,市面上许多东西都有“同胞兄弟”,但价格却是相差甚远。

在采访中得知工商管理学院的李同学曾有一次买到劣质产品的遭遇。据了解,李同学在一电脑店里购买金士顿4GU盘,一般市场价是65元,而店内仅需44元,李同学毫不犹豫地买下了,用后发现储存的数据容易出现丢失、被损坏的情况,此时,才意识到自己买了劣质品。事后,李同学拿着单据找到老板说明情况,事情得以解决。

网购有风险 购买须谨慎

网购成为时下最流行的购物方式,不仅因为它便利快捷,还因为网购价格比市场价格更便宜。但网购便利的同时,也催生了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漏洞。
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我们学校也存在着一批形形色色的“网购狂”。在深入与他们交谈后,我们发现,网购狂们都非常享受网购的过程,疯狂购物是他们最典型的特征,谨慎购物也是他们显著的精明特性。他们善于精打细算,并以理性的方式购买实用性的东西。

来自人文学院的小张同学告诉记者,在一次网上购鞋中,收到鞋的码数对不上号,身边的朋友都劝她别去和卖家理论,勉强的穿那双不合脚的鞋。而原因是由于网上办理退货手续太麻烦了,大家都想着少一事不如多一事。然而,小张还是坚持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她态度坚定地和卖家沟通,经过多番的谈判,卖家最终还是答应包货物返回邮费,并将全部金额退还给小张。小张成功维权的例子告诉了身边的朋友,维权是每一个人的权益,只要不嫌麻烦,勇于站出来维权才能确保自己不吃亏。

此外,记者也从网上了解到一些由于网购而成为“风云人物”的案例。杨江明,这个用一元钱秒杀到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的大二学生,因为网购得到了创业资金,准备在大学毕业后专职经营网店;用八分钱拍得宝马的陈晨(化名),因网购而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,收获了难得的人生经历;因为网购险些毁容的李菁(化名)仍然会在网上买东西,不幸的遭遇只是让她的购物行为更加理性。他们的种种案例告诉我们,必须理性、谨慎地对待网购。

以上的每一件事都告诉大家维权的重要性,所以大家必须行动起来,维护消费权益。

附-维权知识

一、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全面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:

1、安全保障权。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依法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
2、知悉真情权。(或称知情权、了解权)

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,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成分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检验合格证明、使用方法说明书、售后服务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规格、费用等有关情况。

3、自主选择权。

4、公平交易权。

5、获得赔偿权。

6、依法结社权。

7、知识获取权。

8、维护尊严权。

9、监督批评权

二、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,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
(1).与经营者协商解决;

(2).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;

(3).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

(4).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

(5).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